補助案於履約階段須由環境部及所屬機關(構)補助單位承辦協助登錄補助案後,環保局承辦即可執行補助案確認(若補助案確認,沒有顯示該專案名稱,請環保局承辦聯絡環境部承辦登錄),廠商並填寫資料並上傳報告(需分別上傳契約書、服務建議書、結案/成果報告),與環保局承辦確認專案有無原始數據需上傳(如原始數據已收容至環境部其他系統,則免上傳至本系統),若有,則上傳原始數據;若無上傳需求,完成必填及上傳項目後,提交承辦審查確認上傳及資料正確性,並於結案階段填寫簽證主號與系統資訊(若有建置資訊系統或GIS資訊系統相關須填寫相關資訊)、確認專案報告公開方式及日期(1.若勾選專案部分公開或不公開,需上傳奉核簽文2.公開日期限制結案日起14~60日曆日),即可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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